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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深宝府办〔2022〕18号 【成文日期】2022-10-08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8稿件来源: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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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听证事项目录》有关调整事宜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调整事项

  (一)将《宝安区加强树木管理若干措施》调整为《宝安区立体绿化实施办法》。

  (二)将《宝安区危大工程监管专项行动方案》调整为《宝安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管工作方案》。

  二、关于2022年度听证事项目录的调整事项

  将《宝安区加强树木管理若干措施》调整为《宝安区立体绿化实施办法》。


  附件: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听证事项目录(调整后)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         

  附件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听证事项目录

(调整后)

事项类别序号决策事项名称承办部门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制定《宝安区防洪潮排涝规划(2021-2035)》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
2制定《宝安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管工作方案》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3制定《宝安区规划土地监察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及管理规定》深圳市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
4制定《宝安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实施计划(2021-2025)》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
5制定《宝安区立体绿化实施办法》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听证事项1制定《宝安区规划土地监察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及管理规定》深圳市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
2制定《宝安区立体绿化实施办法》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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