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宝安区委宣传部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拟面向全市党政机关、群团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面向全市各级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选调公务员2名(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二、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深圳市各级党政机关单位(不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群团机关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中共党员;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20日之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拓宽至32周岁以下(1988年1月20日之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七)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八)具有较强的文字材料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胜任材料组织和统筹协调岗位(详见选调职位表);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 试用期未满,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干部在任职试用期内或敏感岗位处于保密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调动的其他情形;
7.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baqwxcb@baoan.gov.cn)。
报名材料:
1.《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宣传部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说明详见附件3);
2.《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宣传部选调公务员报名信息简表》(附件4);
3.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4.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5.承诺书(本人签字后的扫描件);
6.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任现职级文件,提供其一扫描件即可)。
(二)资格初审。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反馈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由我部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不足拟选调名额3倍时,视情况延后选调截止日期并加大报名信息的推广力度。
(三)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由我部统一组织。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选调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
笔试和面试初定于2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以考试公告为准。
(四)资格复审和考察。根据考生总成绩,以75分为及格线,从高到低的顺序,由我部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如因审核不通过、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选调名额,经研究同意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确定选调人选。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综合成绩,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我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办理调动手续。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发布公开选调结果,未获选调的,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单位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区委区政府办公楼9楼918办公室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宣传部。
咨询电话:29998602(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附件:
1.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宣传部部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3.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宣传部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填写说明
4.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宣传部选调公务员报名信息简表
5. 参加选调公务员考试承诺书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宣传部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