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20年度选调生和急需紧缺专业公务员招录公告》,现对深圳市宝安区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第四批3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至2020年8月2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宝安区委区政府大楼740办公室,邮编:518101,监督电话:29991507,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录用情形的,将按规定申报办理录用手续。最终是否录用,以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的录用文件为准。
附件:广东省2020年度选调生和急需紧缺专业公务员深圳市宝安区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四)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