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海珠江三角洲有限公司申请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宝安段主干线进库闸1#临时用地和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宝安段主干线进库闸2#临时用地,用地面积详见附件1,土地用途为因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施工,需临时使用土地用于施工配套(子围堰、场内外道路及边坡防护),因上述两宗临时用地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该项目属于市政公用设施准入类型,现将上述两宗临时用地拟选址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0天(自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1月25日止),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新安二路86号,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将在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在线和深圳市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同时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宝安段主干线进库闸1#临时用地等两宗临时用地基本情况表
附件2: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宝安段主干线进库闸1#临时用地等两宗临时用地位置图
深圳市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
2020年10月26日
(联系人:侯工;联系电话:2998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