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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宝安区2023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2稿件来源: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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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宝安区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认定实施细则》(附件1)文件要求,我局拟开展宝安区2023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载体类型

  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分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四种类别。

  二、认定申报对象

  依法在宝安区注册设立的企业、行业协会、职业培训机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事业单位(非院校、培训机构)。

  三、认定流程

  (一)申报

  本年度实行线下申报。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条件编制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3),材料必须清晰明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编制目录和页码,并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PDF格式,扫描成一份文件,以申报单位名称命名,材料顺序与纸质版材料装订顺序一致),逾期申报不受理(以申报材料签收时间为准)。

  (二)受理

  区人力资源局采取现场办公的方式进行。受理时间:自发布本通知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7日18时止,受理材料地点: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大楼5楼573办公室,联系电话:29999553。申报材料齐全的,区人力资源局当面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一式两份);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面告知申报单位。

  (三)评审

  区人力资源局将在申报结束后两周内组织专家完成实地考察和评审工作,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候选名单。载体认定评审应当在充分讨论基础上,由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打分。

  (四)公示

  区人力资源部门将候选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认定为宝安区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

  (五)结果发布

  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在官方网站统一公布2023年度新认定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名单。

  四、工作要求

  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细致解读宝安区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政策,做好宣传发动和申报指引,鼓励设立社会化、融媒体宣传渠道,扩大政策知晓度和影响力。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引导用人单位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引导职业培训机构做优做强,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培养供给结构。

  附件:1.宝安区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认定实施细则

  2.载体认定申报指引(含转认定)

  3.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认定评审细则(含转认定)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11月2日      

  (联系人:求小东、邱国坚,联系电话:29999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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