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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住院须知
发布时间:2020-10-22稿件来源: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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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患者/家属,您好:

  感谢您选择来我院就医,我们将尽力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为了保障您在住院期间的安全,是您的治疗能够顺利进行,请您和家属自觉遵守如下告知:

  1、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您维护病区卫生,保持病房安静、整洁,不大神喧哗,不得在病房内打牌、吸烟等。

  2、住院期间,需更换病人服,医生会根据病人病情要求留人陪护,请按照医生要求留人看护,否则发生后果由患方负责;同时未经主管医生的同意不得留宿。

  3、请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不随意挪动医院的设施、设备;危险物品不得带入病房,避免发生意外;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被盗。

  4、患者和家属须如实告知患者的既往病史,尤其是精神疾病、传染病、老年痴呆、糖尿病、自杀史、跌倒史、药物过敏史和目前正在使用的药物等,以便医护人员及时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和规范使用药物。

  5、请配合治疗、护理工作,不随意放下护栏,改变病人体位及相关标识等;手腕带切勿擅自摘除;留置引流管患者,不等自行拔管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影响治疗。同时请注意保持患者的清洁卫生。

  6、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生同意不得私自使用药物或采取其他治疗护理措施,不等私自使用取暖设备,如:电暖器、电热水袋等。

  7、患者(患儿)住院期间不得擅自离开病区、医院,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负,与医院无关。

  8、静脉输液时,护理人员按照医嘱调节滴速,患者和家属切勿随意调节;为了安全,输液期间不得离开病房,如出现异常(如输液不适或局部有肿胀等)。请及时联系医务人员;静脉留置针要注意保持清洁干燥,不能受潮湿等的污染,如有污染要及时与医务人员联系,进行处理。

  9、注意安全问题,禁止攀爬窗台等危险行为,注意防滑倒;不得将物品挂到窗户外面;不等反锁病房、厕所门;患者的日常用品,如热水瓶等请按规定放置。

  10、为避免交叉感染,儿童、传染病患者不得带入病房,探视、陪护人员不得坐、卧病床。

  11、我院的探视时间为上午10:00-12:00,下午15:00-17:00,请告诉您的亲友在规定时间内来我院探视,查房时间是每天的上午8:00-10:00,谢绝探视,请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

  12、为保证治疗,避免影响患者休息,在医生护士查房时间,午休时间及晚上22时以后请关闭电视。

  13、患者、家属、陪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治疗场所,不得随意翻阅医疗文书。

  14、请认知,如实天使住院患者信息登记。

  15、产科爱婴区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父母亲及亲属要看管好自己的婴儿,尤其在中午、晚间要加强看护。在接受诊疗服务是(包括婴儿洗澡),请认清本科医护人员的新生儿接送卡、及佩戴的工作卡与来人一致,才能接受相关诊疗服务,以防意外发生。

  16、为不影响患者的治疗,请及时缴纳费用。

  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住院病历复印须知:

  病历复印需携带以下资料:

  1、 患者本人复印,请携带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 委托他人代办,请携带患者本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 如为死亡患者,请携带死亡证明及其直系亲属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4、 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复印的,应当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5、 保险机构复印患者病历的,应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身份证、保险人员的工作证和介绍信。

  复印时间:

  自出院当日起7个工作日后(不含周末、法定节假日)

  复印地点:

  住院病历:门诊楼8楼病历复印处

  病历复印处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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