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深圳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人员通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 10月 31 日至 2024年 11 月 6 日止(共5个工作日)。若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人事处)或宝安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1.深圳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人事处)(福田区市民中心二楼)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88125350
2.宝安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教育局五号楼805)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27750519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 宝安区2023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