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深圳市宝安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服务内容:组织全区文化艺术创作研究,举办各类学术讲座、艺术作品展览;开展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培训、辅导和比赛;组织实施全区公共文化产品的推广和对外交流;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申报、传承、推广并开展相关活动;负责指导街道、社区公共文化工作等。
场馆简介:
宝安区文化馆前身为宝安区群众文化艺术馆,于2018年5月启动升级改造工程,升级后与音乐厅、宝安图书馆少儿分馆共同构成“宝安1990”(图书馆、文化馆、音乐厅)。
宝安区文化馆配备舞蹈、音乐、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文学、理论研究、非遗及网络数字化服务等10个业务门类,开设微信公众号和公共文化云服务。宝安区文化馆承担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公益性的群众文化活动、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及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任务,主要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方面发挥群众文化前沿阵地和展示窗口作用。
宝安区文化馆以文化馆总分馆建设为抓手,纵向联合街道分馆,横向整合社会资源,吸纳优秀文艺社团加入宝安区文化馆总分馆“1+10+N”建设,为总分馆制建设注入新动力,全面强化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合作,进一步加强对区域内文化活动、文化培训、文艺创作等方面的统筹,实现活动联办、培训联做、品牌联创、场地联用。
联系电话:0755-27752071
机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