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深宝府办〔2024〕10号 【成文日期】2024-04-28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体裁分类】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颐养365”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30
稿件来源: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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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宝颐养365”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区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宝颐养365”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5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办发〔2024〕1号)、《广东省“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粤府办〔2023〕20号)、《深圳市深入推进老有颐养“907”幸福康养惠民工程 健全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行动方案(2023—2025)》(深民〔2023〕68号),加快实现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均衡共享,全力推动宝安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解决广大老年人及家庭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实施“宝颐养365”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推动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提供“一站式”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医、食、住、行、养”多种需求,努力让老年人享有“身边、家边、周边”的高质量养老服务,为实现群众生活品质显著提升、打造“高品质民生幸福城”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目标

  探索养老供给服务改革,以资源整合为主要抓手,以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使用效率为切入口,调动社会资源充分参与养老服务,以“居家”“社区”“机构”3种养老服务方式联动,开展“助医、助餐、助居、助行、助乐、助安”6项行动,达到“医得静心、食得暖心、住得安心、行得放心、养得舒心”5个目标,推动实现全区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增进老年人福祉。

  到2025年,全区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拓展,服务专业化、标准化、智慧化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建成“15分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实现让老年人365天享受五“心”(静心、暖心、安心、放心、舒心)养老服务。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老有医靠”长者助医行动

  1. 完善智慧医养结合平台。依托宝安区养老院,将全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系统联通宝安区人民医院(集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等公办医院的居家照护平台,将养老服务相关数据纳入医疗管理系统,实现老年人“线上预约+线下服务”居家上门护理模式,同时实现远程查房、健康宣教等远程居家照护功能。(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

  2. 提升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推动全区公立医院的老年医学科建设,提升老年医学科专业水平,加强老年医学科与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联动。探索中医在老年病预防和早期干预中的运用,继续推动宝安中医院运营燕罗颐年院、沙井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深化医养签约服务,鼓励医疗机构主动吸纳、设立养老服务机构,探索建立医养联合体。(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

  3. 创新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模式。鼓励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融合建设、融合运营,建立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医务人员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双向互动机制。探索建立“家庭养老床位”制度,推动实现“家庭病床”和“家庭养老床位”互认。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医养结合“宝安模式”,推动医疗机构为辖区老人提供上门居家护理服务,其中享受居家养老消费券服务的老人产生的费用,可纳入统一结算,实现老年人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医养结合服务。(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

  4. 探索宝安康养产业发展新路径。成立区级康养产业协会;建设区级养老产品展示中心和适老化改造展厅,搭建消费者和生产经营企业的沟通平台;依托航城街道宝星智荟城、西乡街道专精特新总部基地等产业园区,探索建设区级大健康产业园区,培育1—2个产值过亿级大健康企业,促进银发经济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各街道办)

  (二)开展“幸福食光”长者助餐行动

  5. 扩大优化长者助餐服务供给。健全“社会餐饮企业助餐+中央厨房送餐+养老设施配餐”的立体助餐网络,推广社会化助餐模式。优化设置、调整长者饭堂及助餐点布局和配置,引导餐饮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发展老年助餐,鼓励养老机构就近为老年人提供订餐、堂食、外卖服务,支持外卖平台、物流企业等经营主体提供老年餐食配送服务。(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宝安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

  6. 打造长者助餐示范点。推进长者饭堂、助餐点标准化建设,按照建筑面积100㎡(含)以上、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明厨亮灶”建设规范等标准,在全区打造10家长者助餐示范点(每个街道1家),实现长者助餐示范点街道覆盖率100%。(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

  7. 鼓励设立长者助餐冠名慈善基金。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人士以慈善捐助设置冠名慈善基金至少1家,给予长者助餐运营补贴、配送补贴、助餐补贴等。鼓励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开发低糖低盐少油的“长者幸福餐”,让更多长者吃上“暖心饭”。(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慈善会,配合单位:各街道办)

  (三)开展“品质颐居”长者助居行动

  8. 持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打造全区性适老化改造展示厅,解决适老化产品不够贴近老年人真实生活场景的痛点。开展低保、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失能、重残、独居、空巢等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服务,引导“0570”(年满60周岁中度以上失能和年满70周岁的户籍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应改尽改。2024年全区完成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含特殊困难老年人)不少于300户,2025年不少于500户。(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

  9. 创新推广“原居享老”服务模式。鼓励养老机构、家政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以机构为支撑、物业为依托、居家为基础,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推动“物业+”“家政+”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支持各养老服务机构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日常探访、生活照料、助餐助洁助浴、智能看护、智能设备使用、紧急救援等居家上门服务。(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

  10. 推动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融合发展。通过质量提升行动和安全检查,淘汰一些落后、低端的一些养老服务单位,关停一批服务质量不高、老人对服务不满意、依赖政府补贴才能生存的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鼓励养老机构参加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征选,为老人提供更多养老服务选择。鼓励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参与质量评价,积极发动养老机构参加星级评定,到2025年实现养老机构参评全覆盖。(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

  11. 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专员制度。依托基层社区网格化治理体系、民生兜底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等建立养老服务专员制度,开展老龄化社区养老服务专员配置试点,逐步在街道、社区配置养老服务专员,在社区运用电话问候、视频连线、上门探访等方式对居家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巡访,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及时解决老年人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网格办、各街道办)

  (四)开展“无障有爱”长者助行行动

  12. 推进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陆续完善盲道、无障碍升降梯、坡道、无障碍扶手、轮椅坡道、无障碍平推门、无障碍通道、盲人语音导航系统、盲文站牌、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轮椅席位、盲文地图、移位机等与老年人相关的无障碍设施项目,通过科学设计和人性化服务,最大程度上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在已实施的新建、改造项目中确保无障碍设施应建尽建、应改尽做。(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残联、各街道办)

  13. 打造助行租赁项目服务示范点。依托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养老服务阵地,联合残联部门和相关企业,开展“辅具租借”“共享轮椅”等助行项目,通过基本辅具租赁服务试点,配置可供租赁的轮椅、手杖、腋拐、助浴椅、坐便椅、框式助行器等常用辅具。整合资源、发挥优势,鼓励将助行项目列入慈善、民生微实事项目。(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残联、各街道办)

  14. 打造智慧助老一键上车示范点。为切实帮助老年人解决打车软件操作难、路边扬招叫车难等问题,在老年人重点活动区域设立智慧助老上车点,或在公交车站点投放智慧助老打车海报,实现老年人一键快速叫车,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直接的出行服务。(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各街道办)

  (五)开展“乐享晚年”长者助乐行动

  15. 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加快构建街道、社区、小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满足日间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高频需求的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进一步扩大“家门口”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到2025年底前,全区老龄化社区实现社区长者服务站(点)全覆盖。(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

  16. 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根据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和养老服务需求,打造利于提升养老服务品质的助乐项目,鼓励相关项目参加深圳乐龄服务项目大赛;开展“幸福老人计划”,资助老年社会组织广泛开展老年文体、文化学习活动,激发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道办)

  17. 持续推进“敬老月”系列活动。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提升为老服务水平,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弘扬中华孝亲敬老文化。积极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不断加强老年人的权益保障。(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道办)

  (六)开展“平安护航”长者助安行动

  18. 开展养老服务设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各街道为养老机构配建微型消防站,配备专业设备、专门人员,每季度接受消防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加强消防力量建设,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升初期灭火能力;建立安全责任人制度,责任人要熟练掌握各类安全知识。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发挥民政、应急、消防救援、街道、第三方机构等各方的综合效能。鼓励各街道、社区利用民生微实事项目为特殊老年人加装烟感等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应急管理局、各养老机构属地街道办)

  19. 开展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提升行动。开展养老机构饭堂消C行动,对饭堂进行全面清查,通过规范一批、取缔一批的方式,提升A、B级饭堂覆盖率。积极推进长者饭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按照食品安全等级高低对长者饭堂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不定期对食品原材料进行抽检,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在养老机构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中打造2个食品安全科普教育示范点。(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宝安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

  20. 开展养老服务防诈骗行动。结合养老服务领域实际,利用公交地铁、传单折页、网站、短视频平台等渠道,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切实提升老年人防诈意识和能力。依法严厉打击以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目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犯罪。(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宝安公安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街道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养老服务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强化养老服务资源统筹管理,研究和协调解决养老服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落实区政府有关部门主体责任,加强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工作,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项目。切实加强全区各级养老服务工作的统筹协同,科学整合相关机构和资源,在基本政策、模式、机制等方面实现全区上下统一。

  (二)优化资金扶持。区民政部门及项目主管单位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项目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将一般公共预算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统筹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其中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类项目资金规模占比应不低于55%,逐步完善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三)严格监督检查。各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本方案要求和职责分工,抓紧制定相关任务落实措施和工作计划,加强养老服务项目资金绩效考核管理。区民政部门要建立科学规范的养老服务发展动态监测评估机制,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建立监督、评估考核与激励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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