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宝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学法用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宝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学法用法工作方案》已经宝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7月26日
宝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学法用法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水平,为宝安区创建世界级先进制造城、国际化湾区滨海城、高品质民生幸福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发挥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带动作用,根据《2024年宝安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是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局国家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三、工作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与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落实到“八五”普法工作的各方面,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大众化传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深入基层、全面发力。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基本内容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学习宣传有机衔接。加强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在职人员积极参加深圳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局办公室在“七一”前后,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三)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积极开展宪法、民法典进机关、进军营等活动。推动我局宪法学习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积极参与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四)切实加强退役军人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重点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加强退役军人法治宣传教育,根据退役军人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精准普法,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工作形式
(一)组织领导干部开展法治专题学习活动。局党组书记是全局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办公室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党内法规等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全年举办两期以上领导班子宪法法治专题讲座。
(二)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工作人员要立足岗位工作职能,学习法治理论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法律法规。各科室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加强协调沟通,整合力量资源,形成合力,积极落实学法教育活动。
(三)切实加强法治能力培训。将法治教育纳入教育培训规划,明确法治教育的内容和要求,不断提高法治教育的系统性和实效性,确保法治培训教育的数量和质量。年度内举办一期以上领导干部宪法法治专题培训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列为培训必修课。
(四)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案件旁听庭审制度。全年安排领导班子成员(副处级及以上)到法院现场旁听案件庭审不少于1次。
(五)加强考核评估。办公室定期对我局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情况通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依托“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在线学法考试活动,年度考试参考率、及格率、优秀率(考试总分90分以上)必须达到100%。
五、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学法用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正确阐释新时代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内涵和意义,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学法用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相关责任,各科室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加强协调沟通,整合力量资源,形成合力,积极部署开展学法用法活动。
(三)模范带头,学以致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不断丰富学法内容、改进学法方式,将学习法律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学用一体,加强教育、培养自觉、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环境。各科室要筑牢法治思维,学深法律知识,做好执法、普法工作。
(四)突出重点、全面学习。宪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全局各部门要将学习宪法作为学法用法工作的重点,认真学习宪法知识、领会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同时大力推进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全面提升法律知识储备,增强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