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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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流程
救助对象 救助类型
城市居民低保待遇审批 居民低保边缘审批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救助金给付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开通或登录账户,查找事项并在线预申报。 2、受理(1个工作日,该环节时限不纳入承诺时限内) 申请人向收件单位提交预审通过的材料(可邮寄),收件单位核对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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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1)本市户籍居民;(2)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高于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该标准1.5倍的居民。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开通或登录账户,查找事项并在线预申报。 2、受理(1个工作日,该环节时限不纳入承诺时限内) 申请人向收件单位提交预审通过的材料(可邮寄),收件单位核对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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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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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乞讨及走失人员救助

1.申请。 (1)流浪乞讨人员在宝安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大厅窗口提出求助申请。 (2)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姓名、年龄、性别、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身份的其他证件、本人户口所在地、住所地;是否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流浪乞讨的原因、时间、经过;近亲属和其他关系密切亲戚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随身物品等真实情况。 2.受理。申请人申请材料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的、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审核。救助站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4.审批。受理人员对申请人的申请,现场作出受理决定。 5.办结。救助站工作人员告知申请人审批结果 (1)向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告知救助对象的范围和实施救助的内容,询问与求助需求有关的情况,并对其个人情况予以登记。 (2)符合救助条件的,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登记入站救助; (3)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不予救助并告知理由。接受救助。 6.送达。 对符合救...【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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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民政局 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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